车辆解除查封裁定书模板
时间:2023-12-03
车辆解除查封裁定书模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法院经审理查封解封案做出如下裁定:
裁定如下:
一、原查封令作废
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本法院决定对被查封的车辆进行解封。原查封令自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作废。
二、恢复当事人权益
被冻结车辆所有权利及使用权即刻恢复到原被查封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拍卖方有义务妥善保管被查封期间内该车辆的车身以及发动机等部件,并保持车辆应具有的完好外观。
三、调查清算
本院将召集相关当事人和证人作进一步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处理。
四、裁定生效
本裁定自作出之日起即时生效。
特此裁定。
审判长:
书记员: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