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冻结银行通知书
时间:2023-12-03
法院冻结银行通知书
近日,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区某法院决定对某企业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下面是有关我区某法院发布的冻结通知书的内容。
冻结通知书编号:201912345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某某企业
冻结金额:500,000元
冻结依据:根据本院发布的执行裁定(执行案号:XXXXX),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应当承担向申请执行人支付500,000元的义务。
冻结期限:自冻结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至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义务之日止。
冻结账户:经过查询,在以下银行开设的账户将被冻结:
- 银行名称:XXX银行
- 账户类型:活期存款账户
- 账户号码:XXXXXXXXXXXXX
冻结方式:执行限制令已经送达给上述银行,要求立即冻结并控制被执行人在该账户上的所有资金。
冻结通知:特此通知,被执行人应当按照规定期限履行义务。一旦履行完毕,被冻结的金额将会解冻。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请自决定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注意:如接到本通知书后,您已经将账户上的所有资金全部或部分转出他用的,属于违反法律规定,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此冻结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权威发布,请注意查收,并按照要求及时配合执行。
注:本冻结通知书原件由我区某法院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