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法院账户冻结公告
时间:2023-12-04
清远法院账户冻结公告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执行案件的需要,清远市法院决定对以下账户进行冻结:
1. 账户名称:XXX公司
账号:123456789
开户行:XX银行
冻结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 账户名称:YYY个人
账号:987654321
开户行:YY银行
冻结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冻结期限为180天。
请相关当事人于冻结公告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前往清远市法院办理解冻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特此公告。
清远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