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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法院账户冻结公告
时间:2023-12-04

清远法院账户冻结公告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执行案件的需要,清远市法院决定对以下账户进行冻结:

1. 账户名称:XXX公司

账号:123456789

开户行:XX银行

冻结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 账户名称:YYY个人

账号:987654321

开户行:YY银行

冻结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冻结期限为180天。

请相关当事人于冻结公告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前往清远市法院办理解冻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特此公告。

清远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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