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法院查封公告
时间:2023-12-05
南阳法院查封公告
根据法院决定,南阳地区某公司因未履行合同义务,存在违法行为,涉及欠款三百万元。经过多次催告无果,法院决定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查封。
一、查封对象:
法院决定对该公司位于南阳市XX路XXX号的办公大楼进行查封,并禁止对其进行任何转让、变相处分等行为。在查封期间,未经法院批准,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进入该办公大楼。
二、查封程序:
法院已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查封,将设立封条标明查封事项,并保留现场照片和视频作为证据。同时,法院将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该公司的其他财产进行评估和封存。
三、查封期限:
查封期限为六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查封期间,该公司将被禁止出售、抵押或转让其所有财产。在查封期满前,该公司有义务主动履行相关合同义务,并按照法院的决定偿还欠款。
四、违约后果:
如该公司在查封期间不履行义务或逃避债务,法院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包括强制划扣财产、拍卖财产,以清偿相关欠款。
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对此公告予以关注,如有违反查封规定者,法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南阳市XX法院
日期: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