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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保全的民事裁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法庭作出如下裁定:
一、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提起的保全申请不予支持。
二、解除被申请人提起的财产保全措施,即XX银行账户的冻结。
三、原告若认为有必要继续进行保全,应提起诉讼并提供相应证据以支持其主张。
裁定日期:XXXX年X月X日
法院:XXX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XXX
审批人: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