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法院查封公告
时间:2023-12-26
贵阳市人民法院查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贵阳市人民法院决定对以下财产进行查封:
一、财产名称:位于贵阳市XX区XX街道XX号的一处房产。
二、财产所有人:XXXX公司。
三、查封事由:XXXX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贵阳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查封决定。
四、查封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XXX年XX月XX日止。
五、查封范围:包括该处房产内的建筑物、土地以及与房产有关的其他附属设施、设备等。
特此公告,希望相关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不得私自擅自转移、损毁或者变相出售查封财产。如有违反,我院将依法追究责任。
注:请查封财产所有人及利害关系人于查封期限内,持有相关证明材料前来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贵阳市人民法院
日期: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