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解除保全申请书
时间:2024-03-04
诉前解除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方为原告,谨向贵院敬请提请司法裁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被告采取的保全措施予以解除,现就如下事由向贵院提出申请:
一、案由
我方与被告在(时间)进行了(具体行为),据我方了解,被告计划(进一步行为)。为了保护我方的合法权益,我方于(时间)向贵院申请了(具体保全措施),并获得了贵院的支持和执行。
二、申请解除保全的理由
我方递交申请时,形势紧急,但经过慎重考虑和调查取证后发现,原先申请保全的理由不充分或存在误判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 证据不足:我方原先提供的证据无法充分证明被告存在对我方造成不可逆转损失的行为,或者无法证明被告在未来会对我方造成不可弥补损失。
2. 情况变化:原先的紧急情况已经发生变化,被告的行为可能不再对我方带来重大损失。
3. 权益保护其他方式:我方已经通过其他途径采取了合法措施来保护自身权益,解除保全措施不会对我方权益造成实质性影响。
基于以上理由,我方认为没有继续维持原先的保全措施的必要性。
三、请求
基于上述情况,我方向贵院请求:
1. 解除我方原先申请的保全措施。
2. 依法返还我方提供的财产保全担保。
3. 其他与解除保全相关的裁量事项。
我方承诺如果将来确实需要重新采取保全措施,将会根据法律规定及时向贵院申请。
附:必要的证据材料
特此申请,敬请裁定!
申请人(原告):(姓名)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