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区法院财产保全公告
时间:2024-03-11
永年区法院财产保全公告
根据申请人申请,本院已于近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措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张三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
二、财产保全情况:
1. 房产:位于永年区XXX小区X号楼X单元XXX室,面积XX平方米,已被查封。
2. 车辆:XXX牌XX型号,车牌号XXXXX,已被扣押。
三、申请执行人及联系方式:
申请执行人:李四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
四、财产保全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执行人未申请执行的,财产保全自动解除。
五、禁止转移处分:
在财产保全期间,被执行人及有关第三人禁止转移、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
若有其他相关当事人对上述财产保全有异议,请在公告期满前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
永年区法院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