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查封公告
时间:2024-03-16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查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决定对以下财产进行查封:
一、被查封财产的基本情况:
1. 被查封财产包括房屋、土地、车辆等不动产和动产。
2. 被查封财产所在地点:长沙市雨花区XXX街XXX号
3. 被查封财产所有人:XXX公司
二、查封期限: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
三、对查封财产的异议处理:
1. 如果对查封决定有异议,可在查封期限内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
2.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将依法对提出异议的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做出处理决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