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人民法院查封公告
时间:2024-03-27
潼南区人民法院查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及我院的执行工作要求,现对以下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查封:
一、被执行人姓名:张三
地址:潼南区XX街道XX号
证件号码:XXXXXX
财产情况:房产一套(位于潼南区XX小区XX栋XX号)
二、被执行人姓名:李四
地址:潼南区XX街道XX号
证件号码:XXXXXX
财产情况:汽车一辆(车牌号码:XXXXXX)
以上财产已于公告之日起被予以查封,恕不支付现金,如有异议,请在7日内向潼南区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潼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