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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期间财产保全是否解除
时间:2024-04-04

在破产程序中,当债务人被裁定破产后,往往会进入一个重整期间。重整期间是为了让债务人有机会通过调整债务或进行经营重组等手段,重新回到经济正常轨道上。在这个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财产会被冻结,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财产保全是破产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债务人在破产前转移、隐匿财产。然而,在重整期间,财产保全是否应该解除呢?这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支持解除财产保全的观点认为,在重整期间,债务人已经开始进行经营重组,通过调整债务、筹集资金等手段,重新恢复经营正常。此时,财产保全已经没有必要,反而会对债务人的重整造成一定的阻碍。

然而,反对解除财产保全的观点则认为,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财产依然可能存在被转移、隐匿的风险。如果解除财产保全,一旦债务人恶意转移、隐匿财产,将会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失。

综上所述,重整期间财产保全是否应该解除,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采取合理有效措施,确保既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又能为债务人的重整提供方便。这也是破产法中一个需要不断探讨和完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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