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法院财产保全模板
时间:2024-04-13
上海海事法院财产保全模板
一、财产保全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财产保全是为了保障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得到及时有效执行,防止财产被转移、隐匿,影响诉讼的进行或者可能使执行变得困难而采取的措施。
二、财产保全的种类
1. 诉讼财产保全
2. 预防性财产保全
3. 强制执行前财产保全
三、财产保全的内容
1. 查封、扣押财产
2. 冻结存款、汇款
3. 保全动产登记
4. 禁止被保全人处分特定财产
四、财产保全的申请条件
1. 存在财产受损害的风险
2. 提供担保
3. 附具体证据
五、财产保全的申请程序
1. 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2. 人民法院受理、审查
3. 发出财产保全裁定
4. 实施财产保全
六、财产保全的期限
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但必要时可延长至一年。
七、财产保全的费用
由案外人承担。
以上为上海海事法院财产保全模板,希术助您办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