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申请人姓名),出生于(出生年月日),现年(年龄),户籍地址为(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址为(居住地址),特此向贵院起诉
此前,本人与(被申请人姓名)在(具体时间)共同投资开设了一家公司。由于日常经营不善导致公司经济困难,经不起巨额贷款的压力,公司无法向银行按期偿还贷款。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后,银行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冻结。
然而,遗憾的是,财产保全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公司无法从冻结的资金中支付员工工资、原材料采购、日常运营成本等,导致公司的业务因此受到了严重影响。所以,本人特此向贵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恢复公司的正常经营。
首先,根据财产保全制度的相关规定,财产保全措施应该是一种保全手段,其目的在于保全案件的目的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价值,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判决的实施。然而,财产保全应该是一种有针对性的措施,而不应该对被保全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过度干预。从根本上来说,保全应该为了实现最大限度保全权利人的权益,而不应该损害被保全人的正当资产。
据本人了解,贵院在决定财产保全时应该综合考虑申请人和被保全人之间的权益平衡,确保保全措施对双方的利益影响最小化。同时,贵院在决定财产保全的时候应该注重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认真审查,提高申请保全的申请书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以避免对被保全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扰。本人在冻结财产之前,贵院是否充分审查了相关的证据材料?是否确保了冻结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否确保了冻结行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最小化?相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这些都需要贵院进一步审查核实。
另外,在本案中,冻结财产明显给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严重的困扰。公司是一个正常经营的实体,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工作岗位和收入待遇,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仅仅对与公司负债有关,更关系到员工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稳定。如果财产保全措施被过度实施,将使得公司无法正常运营,员工将面临失业的困境,其家庭、亲人的生活也将受到波及和影响。
根据上述理由,本人特此请求贵院解除对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以恢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员工的正常生活。
本人承诺,如财产保全措施解除,公司将积极履行债务,与银行积极协商贷款事宜,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本人也将尽力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积极协助贵院的调查工作。
谢谢贵院的审查与支持,本人期待贵院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审慎决策,并依法解除对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
此致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