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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解除查封通知公告
时间:2024-04-21

潮州解除查封通知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我市自3月1日起对市内各类经营场所、建筑工地等进行了临时查封,并开展全面消毒工作。经过多方努力和全体市民积极配合,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和阻断,潮州市疫情现已趋于平稳。

为了进一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恢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潮州市决定解除对经营场所、建筑工地等的查封措施,允许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和工程施工。具体措施如下:

1. 经营场所开放:各类商业、服务、娱乐场所如超市、商场、餐馆、网吧、电影院等,可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开放。但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人员测温、消毒等工作,确保消费者安全。

2. 建筑工地复工:各类建筑工地如住宅小区、公共设施建设等,可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复工。要求工地负责人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做好工地人员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 公共场所开放:各类公共场所如公园、广场、图书馆等,可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开放。市民在使用公共场所时,需佩戴口罩,并遵守社交距离,以减少传染风险。

4. 个人健康要求:市民在外出时,需佩戴口罩,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就医,配合疾控部门的工作。

5. 随时备战:尽管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我们仍然需要保持高度警惕,随时做好疫情防控的准备工作。市民应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

潮州市政府将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相信在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下,疫情会彻底结束,我们的生活将恢复正常,经济将逐步复苏。让我们携手共同战胜疫情,创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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