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本人系递交银行扣押、冻结通知书盖章确认的被申请人。
本人对贵院留置的款项存有相关争议,为解除财产保全,特提起本申请。
本人申请解除具体事项如下:
1.申请解除银行账户被冻结保全: 本人于20XX年XX月XX日在XXX银行开设的账户被法院依法冻结,冻结金额为XX万元。本人对相关争议存有合理理由,在此申请解除上述账户的冻结,保障本人的生活和工作正常进行。
2.申请解除财产留置保全: 本人于20XX年XX月XX日在本市某商场购买了一辆汽车,购车款项已全额支付完毕。但是由于商场与某物流公司的争议,我所购买的车辆被法院决定留置,并将决定公告于报刊上。本人认为该留置决定违背了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解除对车辆的留置。
3.陈述事实和理由:
自购车款付清之后,我一直按照商场办理相关手续,但是商场却以某物流公司未履行运输义务为由,将车辆留置在该物流公司处。我认为,该留置决定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物流公司与本案无关,商场将车辆留置在该公司不符合法律程序的基本要求; 其次,购车款项已全额支付,商场及物流公司之间的问题不应以我的利益为代价; 再次,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而不是任意剥夺当事人的合法财产。
4.申请解除的依据:
本申请解除的依据主要是《民事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财产保全决定不服的一方,有权向作出该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我作为被申请人,依法享有解除财产保全的权利,并有充分的理由提起本申请。
5.申请人的诉讼能力:
本人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行使相应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6.其他补充事项:
根据法律规定,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应携带一定数目的复印件和原件。我已按要求准备并附上相应材料,请法院查收。
以上所述是本人的真实陈述和申请,请贵院根据法律法规审查,对本申请予以支持,并及时做出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决。
申请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