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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资产保全申请书
时间:2024-05-01

解除资产保全申请书

近日,申请人XXX在某法院向法院提交了资产保全申请书,希望对被申请人YYY的财产进行保全。经过审查,本法院认为申请书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决定予以受理。然而,在审理期间,被申请人YYY及其代理人提出了解除资产保全的申请。

被申请人YYY认为资产保全的申请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并且给他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他指出,申请人XXX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理由对其财产进行保全。同时,保全影响了被申请人YYY的日常经营,使得他在销售、生产等方面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甚至一些合作伙伴由于对YYY的经营状况产生了质疑,已经或准备撤离与其的合作。

针对被申请人的解除申请,申请人XXX及其代理人提出了以下几点辩解:

首先,申请人认为自己提交的资产保全申请是建立在合法事实基础之上的。他们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证明了被申请人YYY存在逃避债务的行为,也有证据证明他的财产情况存在重大疑点。而申请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不得已提交了该申请。

其次,申请人指出,即使资产保全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造成了一定的限制,但这是合理合法的限制。在判断资产保全的申请是否合理时,有必要权衡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权益,以及案件的紧急性和影响程度。如果保全申请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更不会批准保全措施。

最后,申请人表示,即使一些合作伙伴对被申请人YYY的经营产生了质疑,这并不能成为解除资产保全的理由。资产保全的申请本身就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如果保全措施能够得到解除,而又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去证明解除后不会对申请人产生不良影响,那么保全的意义将会大打折扣。

综上所述,根据申请人XXX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证据,本法院认为资产保全的申请是合理合法的,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保护作用。同时,解除资产保全的申请缺乏足够的依据和证据,无法证明解除后对申请人不会产生不良后果。因此,法院决定维持原来的资产保全措施,保护申请人的权益。

希望被申请人YYY及其代理人能够理解法院的判断,并配合执行相关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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