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保全申请书 最高院
时间:2024-05-01
最高院:
尊敬的法官:
本人系案外人,于今日收悉贵院根据对方申请裁定对本人予以财产保全的裁定。对此,本人特此向贵院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请。
首先,本人对对方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予以否认。对方所述的原因及理由缺乏事实依据,未能证明本人存在故意拖欠、逃避债务等行为,而仅凭一方之词即予以财产保全,对本人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和损失。
其次,本人对财产保全的范围和金额也表示异议。对方所申请保全的金额远远超出了涉及争议的对象的价值,并且对方提出保全申请的理由也无法证明其必要性和紧急性。
因此,本人特此向贵院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请,请求贵院撤销对本人的财产保全裁定,以保护本人的合法权益。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