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财产保全解除申请书
时间:2024-05-06
二审财产保全解除申请书
尊敬的XX法院:
我系原告,XXX(个人/单位名称),现就我方申请的XXXX案件向贵院提出二审财产保全解除申请,具体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我方在XXXX年XX月XX日向贵院提起了XXXX案件,系原告(或反诉原告),被告为XXXX,案件号为XXXX。
二、申请理由
我方在一审阶段根据案件需要向贵院申请了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批准并实施。经过二审的审理,我方认为财产保全已经不再需要,理由如下:
1. 一审庭审期间,双方在法庭上进行了充分的财产状况交底,我方已清楚掌握被告财产状况,不存在财产逃匿的可能性;
2. 贵院在一审庭审过程中已对相关财产进行了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我方认为已达到保全目的;
3. 被告方已提供了担保或履行了相应的责任,不存在进一步损失我方权益的情况。
基于上述理由,我方申请贵院解除财产保全,恢复被保全财产的自由。
三、解除方式
我方建议采取以下方式解除财产保全:
1. 对已查封的财产解除查封状态,责令解除人员(可能是法院工作人员或公安机关人员)配合执行;
2. 对已冻结的银行账户解冻,相关银行配合执行;
3. 若存在其他形式的保全措施,按照贵院审判委员会的决定进行解除。
四、法律依据
我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解除。
五、附带申请事项
1. 解除保全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我方负担;
2. 继续进行原有保全所需要的相关处置及验收工作;
3. 其他:
申请人:(签名) 日期:
申请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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