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合万达法院查封公告
时间:2024-05-18
信合万达法院查封公告
为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本院依法对以下被执行人进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现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信息
姓名/名称:信合万达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某
住所/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万达广场
查封财产信息
房产
1. 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万达广场内的住宅1套,建筑面积120㎡,坐落于18楼,房屋产权证号:黑哈房权证字第123456号。
2. 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谐小区内的住宅1套,建筑面积90㎡,坐落于6楼,房屋产权证号:黑哈房权证字第654321号。
机动车
1. 品牌:宝马,型号:X5,车牌号:黑A12345
2. 品牌:奥迪,型号:A6L,车牌号:黑A67890
存款
1. 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账号:62220008000000567890
2. 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分行账号:95588022110003456789
查封措施
1. 对上述房产采取查封措施,禁止被执行人处分、转移、变卖该房产。
2. 对上述机动车采取扣押措施,禁止被执行人使用、转移、变卖该机动车。
3. 对上述存款采取冻结措施,禁止被执行人提取、转账該存款。
权利义务提示
1.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应证据。
2. 本院将根据异议情况及时依法处理。如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处置。
3. 被执行人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如实申报财产。隐匿、转移财产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本院执行,不得阻挠或妨碍本院执行。
特此公告。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