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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人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时间:2024-05-19

二保人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担保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该当事人采取保全措施。

二保人申请解除保全的条件

二保人申请解除财产保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保全措施未经二保人同意,且二保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
  2. 二保人提供担保,且担保方式和金额足以保障被保全财产的实现;
  3. 二保人有证据证明保全措施对其造成了重大损失,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
  4. 对被保全的财产不构成转移、毁损或者隐匿的风险。

二保人申请解除保全的程序

二保人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应当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担保和相关证据材料。执行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驳回申请。

二保人申请解除保全的申请材料包括:

  • 申请书;
  • 证明二保人身份的材料;
  • 证明二保人提供担保的材料;
  • 其他可以证明解除保全措施理由的证据材料。

执行法院裁定解除保全措施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所有人,并将保全措施的解除情况在网上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

二保人申请解除保全的举证责任

二保人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应当对自己的申请理由承担举证责任。具体而言,二保人应当提供以下证据:

  • 证明保全措施未经二保人同意,且二保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证据;
  • 证明二保人提供担保,且担保方式和金额足以保障被保全财产的实现的证据;
  • 证明保全措施对其造成了重大损失,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证据;
  • 证明对被保全的财产不构成转移、毁损或者隐匿的风险的证据。

二保人无法提供上述证据的,人民法院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审查二保人申请解除保全的要点

人民法院审查二保人申请解除保全时,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 二保人是否有资格申请解除保全;
  2. 二保人提供的担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 保全措施是否对二保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
  4. 解除保全措施是否会对被保全的财产造成转移、毁损或者隐匿的风险。

人民法院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应当作出是否解除保全措施的决定。

二保人申请解除保全的注意事项

二保人在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二保人应当及时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以免错过申请时效;
  • 二保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符合解除保全的条件;
  • 二保人应当选择适当的担保方式,并提供足额的担保;
  • 二保人应当积极配合执行法院的工作,如实陈述自己的情况;
  • 二保人应当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实施转移、毁损或者隐匿被保全财产的行为。

二保人只有符合上述条件,并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才有可能成功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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