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动迁款保全申请书
时间:2024-05-23
解除动迁款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人姓名] **住所:** [申请人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 [代理人姓名](如有) **代理人地址:** [代理人地址] **联系电话:** [代理人联系电话](如有)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姓名] **住所:** [被申请人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联系电话](如有)
**申请事项:** 解除对动迁款的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
- 申请人系 [被拆迁房屋地址] 的房屋权利人。[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 [所在地区政府或相关单位] 于 [时间] 对 [被拆迁房屋地址] 实施房屋征收。
- [时间],被申请人以申请人为被告,向 [法院名称] 提起诉讼,请求确认 [被拆迁房屋地址] 房屋征收行为无效并赔偿损失。[诉状、证据材料]
- [时间],[法院名称]裁定对申请人的动迁款进行保全,冻结申请人在 [银行名称] 的存款 [金额] 元。[保全裁定书]
- 后经协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已对诉讼争议达成和解协议,已由 [法院名称]于 [时间] 裁定准予撤诉并解除保全措施。[和解协议、裁定书]
- 但由于保全措施未及时解除,申请人的动迁款仍被冻结,给申请人的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不便,申请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诉前保全措施解除后,人民法院应当立即解除扣押、冻结、查封等保全措施。本案中,和解协议已获法院准予撤诉并解除保全措施,保全措施应予解除。
综上所述,申请人特申请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的动迁款所实施的保全措施。
**请求:**
- 解除对申请人在 [银行名称] 存款 [金额] 元的保全措施。
- 本申请书受理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此致
[法院名称]
具状人:[申请人姓名]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