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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能解除财产保全吗
时间:2024-05-23

调解能解除财产保全吗?

前言

财产保全是法院在诉讼期间为保护胜诉方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强制措施,目的是防止被执行人处分或转移财产,确保判决后能够顺利执行。而调解是一种自愿解决纠纷的方式,调解协议经当事人双方签字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调解是否能解除财产保全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一、解除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解除财产保全的情形主要有:

  1. 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 利害关系人提供担保的;
  3. 财产保全的期限届满的;
  4. li>人民法院认为解除财产保全不影响判决执行的。

二、调解解除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71条的规定,调解解除财产保全适用于以下条件:

  1. 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2. 调解协议对被保全的财产作出了明确处分,如交付给一方当事人或第三方;
  3. 财产保全的执行人同意解除财产保全;
  4. 法院认为解除财产保全不影响调解协议的履行。

三、调解解除财产保全的程序

当事人申请调解解除财产保全应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书;
  2. 调解协议书;
  3. 财产保全执行人同意解除财产保全的证明。
法院收到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作出裁定解除财产保全。

四、需要注意的问题

  1. 不适用于所有保全方式:调解仅能解除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不适用于执行财产保全。
  2. 需保障执行人权益:在解除财产保全前,法院会充分考虑执行人的利益,如担心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影响执行,仍可能不予解除。
  3. 债权人异议权:除当事人外,其他债权人可在接到解除财产保全裁定后10日内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可以撤销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

结语

综上所述,调解具备法定条件时,可以作为解除财产保全的依据。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并同时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但应注意,调解解除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并在实际操作中保障执行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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