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法院财产保全的严重后果**
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为防止被执行人的财产被处分、转移或隐匿,而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当事人不配合法院财产保全的行为不仅会阻碍诉讼的顺利进行,还会面临一系列法律后果。
一、妨碍诉讼程序进行,承担诉讼费用
当事人拒绝配合财产保全,会直接妨碍法院审理案件的正常程序。法院不得不在强制执行程序中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延长案件审理时间,导致诉讼效率降低。因此,不配合法院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可能需要承担因其行为造成的额外的诉讼费用,包括执行费用、评估费用和保全费用等。
二、追加财产保全措施,冻结银行账户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不配合财产保全的当事人采取更为严格的保全措施。例如,法院可以追加冻结当事人的银行账户、查封其动产和不动产等。这些财产保全措施将对当事人的经济活动和正常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三、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也规定,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人,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信用受损,影响经济活动
不配合法院财产保全的行为是一种严重失信行为,会损害当事人的信用记录。在征信系统中,法院财产保全的信息将被记录备案,影响当事人的贷款、投资等经济活动。此外,不配合财产保全的行为还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出境、乘坐飞机等权利。
五、构成藐视法庭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6号)中明确规定,以暴力、威胁、欺诈、隐匿财产等方式对抗人民法院依法实施财产保全的,构成藐视法庭罪。
综上所述,不配合法院财产保全的行为后果严重,当事人应当自觉配合法院的保全措施,避免因自己的不当行为遭受法律制裁。同时,人民法院也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惩治不配合财产保全的行为,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保障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