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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物以啥价计算
时间:2024-05-23

法院查封物以啥价计算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查封的被执行人财产如何估价直接关系到被执行人财产变现的效率及变价所得的分配。本文从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出发,探讨法院查封物的价格计算问题,为法院查封物的评估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参考。

一、法院查封物的价格计算的法律依据

法院查封物的价格计算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随着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等相关司法解释的修改,法院查封物价格计算的规定也随之变化。根据民事诉讼法,法院查封的财产包括被执行人的不动产、动产以及其他财产权利。其中,不动产的估价应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动产、其他财产权利及其他难以估价或变价的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评估。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查封物的价格计算主要依据三个方面的规定:一是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二是市场价格;三是当事人的申报。

二、法院查封物价格计算的三种方式

实践中,对于法院查封物的价格计算,基本遵循评估机构评估、参照市场价格、综合当事人申报三种方式。具体如下:

1. 评估机构评估

对不动产、股份等专业性强、价值难以确定的财产,法院一般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依据《执业评估准则》、《房产评估业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和程序,对财产的价值进行估算,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作为查封物件客观公正的价值参考,在法院查封物价格的确定中具有重要作用。

2. 参照市场价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查封动产、其他财产权利和难以估价或变价的财产,可以参考市场价格。市场价格是商品或劳务的买卖双方在市场上自愿达成交易的价格,能够反映财产的现实价值。在查封一般动产时,法院通常参照二手市场、典当行等相关场所的成交价格作为市场价格。对于难以确定市场价格的财产,法院可委托评估机构或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估价,或综合考虑拍卖变卖的成交情况等因素确定价格。

3. 综合当事人申报

当事人对查封物品价值的申报也有助于法院确定查封物价格。被执行人有义务申报其财产的真实价值,申请执行人也可以对查封物的价值提出意见。法院在充分考虑当事人申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评估机构评估报告、市场价格等因素,综合确定查封物价格。在实践中,对于价值较小、容易变现的动产,法院通常综合当事人申报予以确定。

三、法院查封物价格计算的原则

法院查封物价格的计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

查封物的价格计算应当公平公正,既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价格过高会给被执行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价格过低又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因此,法院在确定查封物价格时,应综合考虑财产的实际价值、市场行情、资产变现率等因素,确保价格的公正合理。

2. 依法评估原则

对于专业性强、价值难以确定的财产,如不动产、股票等,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应依据《执业评估准则》、《房产评估业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和程序,出具《评估报告》。法院在确定期价时,应当高度重视评估机构的专业意见,并依法对评估程序和结果进行审查。

3. 市场参照原则

对于动产等容易变现的财产,法院可以参考二手市场、典当行等相关场所的成交价格作为市场价格。市场价格能够反映财产的现实价值,有助于法院准确确定查封物的价格。在确定市场价格时。法院应注意考虑不同市场之间的价格差异、不同时期市场价格的变化等因素,选取合理的市场参考点。

4. 兼顾实际原则

查封物的价格计算应当兼顾实际情况,既要考虑财产的客观价值和变现能力,也要考虑实际执行的需要。对于价值较小、变现容易的动产,法院可以综合当事人申报、市场行情等因素快速确定价格;对于价值较大、变现困难的不动产等财产,法院应审慎确定价格,并在必要时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结语

法院查封物价格计算准确与否对于被执行人财产能否顺利变现、变价款是否能够及时分配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我国关于法院查封物价格计算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但仍存在着一些待解决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科学合理地计算查封物价格,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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