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查封商标规定
一、商标查封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商标权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以根据其请求,依法查封被控侵权的商标标识、商品或者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查封商标标识、商品或者材料时,应当明确查封的范围、期限和方式,并责令被查封人切实履行查封义务。
二、商标查封的条件
人民法院查封商标,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侵犯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 商标权人已向人民法院提出查封申请;
- 查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三、商标查封的申请和受理
商标权人申请查封商标,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 商标权人合法身份证明;
- 注册商标专用权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 侵权证据材料;
- 查封范围、期限和方式的说明;
人民法院在收到商标权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依法受理并作出准予查封的裁定。
四、商标查封的执行
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查封的裁定后,应当通知被查封人履行查封义务,并由法院执行机构依法执行查封。
被查封人应当按照人民法院裁定确定的范围、期限和方式,切实履行查封义务。
五、商标查封的解除
商标查封解除的情况包括:
-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查封;
- 查封期限届满;
- 商标权人自行申请解除查封;
- 经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控侵权人不构成侵权;
- 被查封人履行相关法律义务,消除侵权状态。
六、商标查封的法律责任
商标权人恶意申请查封或者提供虚假证据,致使被查封人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查封人因人民法院查封遭受损失,且该损失系因商标权人的恶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赔偿。
七、典型案例分析
例1:原告某服饰公司诉被告某服装店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中,原告提供了被告销售侵权商品的证据,人民法院裁定查封被告侵权商品。
例2:原告某食品公司诉被告某超市销售假冒其生产的某品牌商品案中,原告提供了假冒商品流通过程的证据,人民法院裁定查封被告超市内的相关假冒商品。
八、律师意见
商标查封是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保护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建议商标权人遇到商标侵权问题时,及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查封,以防止侵权行为造成更大的损失。
在商标查封过程中,要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避免因恶意查封或提供虚假证据而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被查封人也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查封工作,依法履行查封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