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财产保全裁定书模板
时间:2024-05-23
解除财产保全裁定书模板
法院名称:
案号: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被告:
被告代理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解除财产保全
本院受理原告与被告的[纠纷类型]纠纷一案,原告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日期]作出[裁定文号]号裁定,对被告价值人民币[金额]的[财产名称]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现原告申请解除对被告的财产保全,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符合法律规定,理由如下:
- 原告已提供充分的担保,足以保障诉讼请求的实现。
- 被告的[财产名称]价值稳定,不易转移和隐匿。
- 继续维持财产保全措施将对被告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生活造成重大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院裁定如下:
解除本院[裁定文号]号裁定对被告的财产保全,恢复被告对[财产名称]的处分权。
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审判员:
日期:
备注:
1. 本裁定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调整。
2. 当事人不服本裁定,可以自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